2013年5月6日,巴西联邦收入办公室颁布有关海关清关的第1356号文件,对于2006年颁布的第680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删除了进口方须提供提单原件清关提货的条款。1356号文使得巴西进口商可以在不出示提单原件的前提下将货物清关并提走,提供提单原件已非提货的必要条件。此新政会对包括中国厂商在内的出口商货权控制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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